何謂墨色商標?
「墨色商標」又為「黑白商標」。 申請人以墨色提交商標申請,在行使商標權時,原則上,依一般社會通念及消費者的認知,如果只是形式上略有不同,實質沒有變更註冊商標「主要識別的特徵」,可以任意變更使用顏色。
墨色與彩色的保護範圍哪一個廣呢?
原則上,商標以「墨色」提交申請,所保護之權利範圍涵蓋所有顏色,而商標權人在實際使用上,也較為彈性,不受限於提交申請時之指定顏色。既然以「墨色商標」提交申請的好處這麼多,為何仍有申請人提交「彩色商標」呢?
申請人選擇以「彩色商標」提交申請,主要是希望用「顏色」傳達予相關消費者其商標特徵,並且增加其商標的識別要素,並提高商標申請核准機率。然而「彩色商標」在實際使用商標時,須遵照於申請時所提交之顏色態樣,否則將有違商標同一性,而被視為未使用註冊商標。
有關變換使用商標態樣之案例,列舉如下:(出自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「註冊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」)

申請商標時,應該選擇墨色or彩色?
每一個商標的設計理念及實際使用狀況皆有所不同,因此沒有說一定使用墨色或彩色提交申請會是最好。選擇商標提交顏色時,應先行考慮商標圖樣所使用的顏色,是否有意凸顯欲傳達予相關消費者之特殊意義,以及日後使用是否會有變換顏色的情形,再依據實際使用狀況決定是要選擇墨色亦或是彩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