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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商標註冊 【商標撤銷、商標廢止】、效力、規費、時間,一篇就搞懂

【商標撤銷、商標廢止】、效力、規費、時間,一篇就搞懂

商標廢止是什麼

商標廢止,是指商標註冊後,若發生商標法所規定的特定事由,例如商標權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註冊商標、商標已成為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,或是商標權人自行變換使用方式導致與原註冊圖樣不符等情況,任何人都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該商標權,一旦廢止成立,商標權即向後失去效力。與商標廢止性質不同的是商標撤銷,撤銷通常是針對商標申請或註冊過程中存在的違法瑕疵,例如註冊時即不具識別性、與他人商標近似等,經撤銷後商標權原則上自始不存在,兩者在法律效果與適用事由上有明顯差異。

什麼清況下可以申請商標廢止

常見可申請商標廢止的情形包括:商標權人無正當理由,於註冊後連續三年未使用該商標,或有使用但依社會通念不足以使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;商標圖樣經改變後與原核准註冊的圖樣不同,並有致公眾混淆誤認之虞;商標已經成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通用形狀;或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時,未善盡監督義務導致該商標有使公眾誤認誤信商品或服務性質、品質的情形。任何人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據,都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他人的註冊商標。

商標廢止規費

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廢止,需要依規定繳納申請規費,規費金額會依申請廢止的商標所指定的類別數量而有所不同,實務上建議申請人在送件前,先至智慧財產局官網查詢最新的規費標準,並確認檢附的申請文件及證據齊全,避免因規費短繳或文件不齊而遭退件,延誤申請時程。

商標廢止效力

商標一旦經核准廢止,其商標權原則上自廢止公告之日起向後失去效力,也就是說,在廢止公告前,商標權人依法有效存續期間內的商標權利及相關法律關係,並不會因為事後的廢止而回溯性地被推翻;但廢止公告後,該商標即不再受到商標法保護,任何人皆可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,重新申請註冊該商標圖樣。

商標廢止代辦

由於商標廢止案件涉及舉證責任的分配、使用證據的蒐集與整理,以及法律要件的判斷,一般民眾若自行申請,往往容易因為證據不足或論述不夠完整而遭到智慧財產局駁回。委託專業商標代理人或事務所協助辦理商標廢止案件,可以協助申請人有效蒐集及整理相關使用證據或未使用之佐證資料,撰寫具說服力的申請理由,並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適時因應智慧財產局的補正通知,提高商標廢止申請成功的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