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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商標移轉
「商標權」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,也是一種無形資產,權利人可以自由處分。 「商標移轉」即權利人可行使商標權的一種處分行為,權利人可將其權利讓與其他第三人。
商標權移轉的種類
「商標移轉」,除了讓與人及受讓人雙方合意移轉外,還包括繼承、強制執行、法院判決,或依其他法律規定移轉等情形。
- 合意移轉: 商標權人和受讓人雙方達成移轉協議,通常其中有雙方約定之移轉金額及協議。
- (二) 繼承移轉: 商標權人死亡後,由法定繼承人取得權利。商標權人死亡後若無人繼承,則商標權自死亡後消滅。
- (三) 強制執行: 債權人為實現其金錢債權,得依法向法院聲請執行債務人之商標權,以其價金或收益清償債權。
- (四) 法院判決: 其他第三人經法院確定判決或經拍賣取得商標權。
- (五) 其他法律規定移轉: 如:贈與移轉或公司合併移轉。
商標移轉費用
商標移轉申請之官方規費為每件新台幣兩仟元整。但商標移轉若是於商標案件申請中(尚未完成註冊)辦理者,其移轉性質屬於變更,費用為每件新台幣五佰元整。移轉申請可以自行辦理也可委由事務所代辦,若由事務所代辦則會依據各間事務所之收費方式產生代辦服務費用。